重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

重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重庆市公安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根据《条例》第十九、二十条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cq.gov.cn/

2.“平安重庆”微信公众号。公众可通过微信搜索“平安重庆”进行关注,也可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关注。

3.政务公开专区(渝北区宝圣湖街道金石大道311号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石新路89号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一分所);

4.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提交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收件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重庆市公安局);收件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47。

2.当面申请。当事人可到本机关指定的两处政务服务大厅查阅政府信息、咨询投诉和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接收点一地址:渝北区宝圣湖街道金石大道311号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

接收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接收点二地址: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石新路89号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一分所

接收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传真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和当面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23-63960273。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根据《条例》相关规定,重庆市公安局各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局、轨道交通分局、机场分局、水上分局均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独立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各公安分局及有关内设、直属机构

依申请公开信函提交渠道

单位

收件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编

1

渝中区公安分局

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7号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023-63940024

400010

2

大渡口区公安分局

重庆市大渡口区翠柏路100号

大渡口区公安分局机要室

023-65367035

400084

3

江北区公安分局

重庆市江北区健安路1号(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023-63754402

400020

4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都市花园东路7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023-63755109

400038

5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

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

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023-68159688

400039

6

南岸区公安分局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广福大道5号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023-60437023

401336

7

北碚区公安分局

北碚区卢作孚399号

重庆市北碚区公安分局

023-68316013

400700

8

万盛经开区公安分局

万盛经开区观景路66号

重庆市公安局万盛经开区分局

023-65968028

400800

9

渝北区公安分局

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110号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警令处

023-60355606

401120

10

巴南区公安分局

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大道66号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警令处

023-66371441

400055

11

两江新区公安分局

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333号

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信访科

023-67461165

401122

12

高新区公安分局

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腾大道996号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023-68378020

401329

13

交通管理局

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7号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办公室

023-63753096

400054

14

轨道交通分局

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210号

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

023-63750999

401120

15

机场分局

重庆市渝北区机场东一路8号

机场分局指挥中心

023-63963401

401120

16

水上分局

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223号

重庆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办公室

023-63751030

400010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5.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6.申请人要求对已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确认或者重新出具的,本机关不予处理。申请人要求更正与其自身相关的不准确政府信息记录的,按照《条例》第四十一条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55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63960284(本电话仅提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

四、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