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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监管场所 被监管人员现金代管工作规范》政策解读

日期: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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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制定《工作规范》

制定《工作规范》,有利于规范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现金代管工作,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有利于严格财经纪律,确保财务、审计部门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现金代管工作的有效监管;有利于增加被监管人员现金代管工作透明度,增进被监管人员及其亲属对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工作规范》适用范围

《工作规范》适用于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包括看守所、拘留所和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什么是现金代管

《工作规范》所称现金代管是指被监管人员入所时随身携带且与案件无关的现金,或羁押期间由家属送、寄给本人的现金,交由监管场所代为管理。

四、被监管人员代管现金用途

公安监管场所为被监管人员免费配备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日常生活卫生用品和衣物,按照被监管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提供饮食保障。被监管人员对日常生活卫生用品数量或质量有额外需求,或需要代购副食制品、学习用品、通信用品及特殊治疗类药品的,可以申请使用由监管场所代管的现金,由监管场所代购。

五、代管现金的使用监督

个体监督:代管现金的消费实行自愿原则,每次消费均需被监管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社会监督:监管场所将代购物品价目表和消费限额在监室、家属会见室、亲属接待大厅、警务公开栏等处公示,接受监督。家属可向监管场所查询被监管人员代管现金使用情况。

审计监督:监管场所代管的被监管人员现金纳入财务记账管理,接受公安机关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代管现金的清退

被监管人员离所时,监管场所及时对代管现金进行清算退还,出具被监管人员使用清单,由被监管人员签字确认,当面结清。

对死亡或执行死刑的被监管人员的现金,按照规定通知家属领取,因特殊原因无法领取的,可代为邮寄。如无家属或在一年内无法通知和寄达以及通知后逾期一年未领取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七、违反《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规范,挪用、侵占被监管人员代管现金,以及强制被监管人员使用代管现金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关于智慧代购宝平台

目前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已全部接入智慧代购宝平台,被监管人员家属可在平台中免费绑定银行卡开立资金代扣账户授权被监管人员消费。相关资金由银行和第三方平台代为管理,不属于监管场所现金代管范畴。家属可通过该平台远程查询消费明细和账户余额。在被监管人员离所时,平台自动关闭对被监管人员的消费授权,账户内结余资金自动退还被监管人员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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