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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政策问答

日期: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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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渝公境规〔2025〕1号)(以下简称《裁量基准》),为便于公众理解上述规范性文件,现就《裁量基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问:《裁量基准》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合法原则、合理原则、比例原则。


二、问:《裁量基准》何时开始施行?

答:《裁量基准》自2025年10月20日起施行。


三、问:《裁量基准》主要涵盖哪些行政权力事项?

答:行政许可部分包括普通护照签发、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强制部分包括对外国人拘留审查、对外国人限制活动范围、对外国人遣送出境等3项行政强制事项。


四、问:《裁量基准》为何没有行政处罚事项?

答:公安部于2017年出台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行为的处罚裁量基准》,对《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已经制定裁量基准。2023年,按照市公安局统一安排,出入境管理局就《护照法》《往来港澳地区暂行管理办法》《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行政处罚制定裁量基准,涉及出入境管理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已实现全覆盖。因此,此次《裁量基准》制定主要是针对行政处罚以外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事项。


五、问:护照等证件的办结时限为何看上去比较长?

答:《护照法》第六条第三款: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故普通护照的法定办结时限为“30天”。《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应当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故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法定办结时限为60天。


重庆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早在2015年即在法定办结时限的框架下将前述证件的承诺办结时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因该裁量基准系沿用标准化模板,未设定“承诺办结时限”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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