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要闻 警务公开 政务服务 警民互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政策问答>履职依据相关文件>现行有效

《重庆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政策问答

日期:2025-10-23
字号:
分享:

一、为什么要制定《重庆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

答:制定《裁量权基准》是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行为的重要举措。一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标准;二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政策的要求,避免随意行政;三是衔接《重庆市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公规〔20233号)进一步构建完整的裁量权体系,为行政管理和群众办事提供精准指引。

二、《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答:《裁量权基准》制定遵循“合法适当、公平合理、高效便民、逻辑严密、表述准确”的原则,旨在统一裁量标准、规范权力行使、保障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效能、强化社会监督。

三、这一政策实施对市民和企业有哪些积极影响?

答:一是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保障行政行为依法适当;二是明确高频事项办理要求,缩短办结时限,提升办事效率;三是保护群众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公开标准增强行政透明度,方便社会予以监督。

四、《裁量权基准》主要涵盖哪些行政事项?

答: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聚焦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涉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高频实施的行政事项主要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其中行政处罚的裁量权按照《重庆市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公规〔20233号)的规定施行,本《裁量权基准》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的高频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事项进行裁量权细化量化。

五、行政许可裁量权包括哪些内容?

答:《裁量权基准》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的9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细化量化,包括:机动车登记;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校车驾驶资格许可;非机动车登记;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逐项细化量化行政许可的名称、行使层级、办结时限、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

六、行政强制裁量权包括哪些内容?

答:《裁量权基准》对9项高频实施的行政强制事项予以细化量化,包括:未按规定悬挂、携带、放置牌证、标志的违法行为;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牌证、标志的违法行为;使用其他车辆的牌证、标志的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载客载货的违法行为;超速违法行为;将机动车交由驾驶资质不符人员驾驶的违法行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当撤离现场未撤离的违法行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收集证据的情形。逐项细化量化行政强制的法定依据、适用条件、强制方式、强制权限及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等。

七、政策是否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答:是的。《裁量权基准》实行动态调整:一是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及行政管理实际情况变化,动态调整需予以细化量化的行政事项;二是部分行政强制裁量权援引《重庆市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公规〔20233号)的规定,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变化的,《裁量权基准》相应调整适用;三是未作细化量化的行政事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八、如何保障这一政策的公开透明度?

答:通过向社会公开《裁量权基准》,群众可清晰了解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具体行政标准和流程,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行为公开、公平、公正。

九、民警开展管理服务和行政执法时如何适用这一基准?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民警应当严格按照《裁量权基准》中明确的适用条件、权限、程序开展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确保同类行政行为处理一致。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使用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进行分享